灌海渔发〔2017〕20号
关于印发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“双城同创”实施方案的通知
局属各单位,机关各科室:
现将《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“双城同创”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。
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
2017年3月17日
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“双城同创”
实施方案
创建省级文明城市、省级卫生县城(以下简称“双城同创”),是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品位形象的重要载体,是提高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的重要途径,是实现人居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“民生工程”。根据县委、县政府有关“双城同创”的工作部署,结合我局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以及省、市、县党代会精神,以“双城同创”为目标,积极融入“热爱灌南奉献家乡”主题行动,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建设为主线,全员参与,着力构建道德风尚新高地,增强市民文明卫生意识,努力建设“强富美高”的新灌南。
二、工作目标
根据“双城同创”相关标准,迅速启动各项创建工作,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抓手,以建设美丽宜居、健康生态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出发点,强力组织推进,促进城市建设和市民文明素质的全面提升,确保2017年底前通过省级文明城市、省级卫生县城考核验收,并获得省级命名。
三、实施步骤
(一)宣传动员阶段(2017年3月)。县局成立双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,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,下发双城同创实施方案,分解创建任务。全面部署、启动全县“双城同创”工作。
(二)集中整治阶段(2017年3月-7月)。各单位对照县局的实施方案,加强薄弱环节整治提升,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、社风民风建设、美丽乡村建设、健康教育宣传、病媒生物防制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、食品安全等重要环节,打好创建攻坚战,提高创建工作达标率,推动创建工作跃上新水平。
(三)迎接验收阶段(2017年8月-12月)。在全系统组织创建工作模拟考评,对照测评体系和任务分工查漏补缺,对尚未达标的项目,逐项逐条进行整改,并做好各类创建资料收集建档工作。健全完善“双城同创”长效管理机制,提升整体创建水平。
做好迎接省级考核验收的各项工作,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,获得命名。
四、主要任务
结合我局实际,着重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:
(一)加强理想信念建设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、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,扎实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。开展市民公约、行业规范、职业规则、团体章程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。
(二)加强乡风文明建设。加强志愿服务诚信建设,广泛开展“讲文明、树新风”公益宣传,强化社会责任意识,进一步加强社会民风建设。
(三)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。加大工作力度,帮助治理农村畜禽养殖污染,努力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任务。
(四)健康教育。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,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、疾病预防、卫生保健、控烟、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卫生健康知识,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≥80%。积极开展控烟工作,无烟草广告,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并监督落实。
(五)病媒生物防制。健全病媒生物防制组织网络,各单位健全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,配有病媒生物防制专(兼)职人员。
(六)环境卫生。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,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,污物(水)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,实行隔离屠宰,保持环境清洁卫生。建成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。规范城区饲养宠物管理工作。
(七)食品安全。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、集中检疫制度,无注水猪肉和病死猪肉上市。
(八)社区单位卫生。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免疫接种,粪便不污染环境。
五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、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“双城同创”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主要负责创建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报送,并做好与县创建办的工作对接。局属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,制定工作方案,安排专人负责,把各项任务细化量化,认真履行职责,抓好工作落实,形成强大的创建合力。
(二)加大宣传力度。各单位要把宣传教育贯穿“双城同创”工作的全过程,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。“灌南海渔微信公众号”要开辟专题栏目,大力宣传双城同创的意义、措施及工作进展情况,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,有效推进创建工作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,提高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、支持率和参与度,引导和教育市民增强环保意识、环境卫生意识、社会公德意识和文明行为意识,形成强有力地舆论导向,推动创建工作广泛深入开展。
(三)强化督导考核。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,听取各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,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。同时组织对创建工作开展监督检查,发现问题,督办整改。对履行职责不力、影响全县“双城同创”的单位或个人,在年终评比时予以“一票否决”并进行问责,确保创建任务落到实处。
附件:1.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
2.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任务分解表
附件1
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
一、各单位材料申报任务分解表
测评项目 | 指标名称 | 测评内容 | 测评标准 | 材料审核具体要求 |
Ⅰ-1理想信念建设 | Ⅱ-4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| Ⅲ-5融入日常生活 | 1)依托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道德讲堂等,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。 | ⑤说明运用道德讲堂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情况(说明报告,实景图片)。 |
2)开展市民公约、行业规范、职业规则、团体章程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。 | ①说明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公约、行业规范、职业规则、团体章程,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(说明报告,实景图片)。 | |||
Ⅰ-2乡风文明建设 | Ⅱ-7社风民风建设 | Ⅲ-12志愿服务制度化 | 2)建立健全组织协调、注册培训、活动运行、服务记录、回馈激励等机制。 | ③各单位提供招募志愿者的情况(说明报告);培训志愿者的方案、培训教材、培训现场实景图片;记录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信息的情况(说明报告);组织志愿者星级认定或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、志愿服务组织的情况(说明报告);对志愿者给予回馈的情况(说明报告)。 |
Ⅰ-6城乡一体化建设 | Ⅱ-21建设美丽乡村 | Ⅲ-47打造优美环境 | 2)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,帮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。 | 列举帮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的具体措施(说明报告)。 |
二、各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“讲文明树新风”公益宣传任务分解表
区 域 | 规 格 | 数 量 |
会议室、接待室 | 不低于60*90CM | 不低于1块 |
走廊 | 不低于80*120CM | 不低于2块 |
附件2
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任务分解表
责任单位 | 类型 | 条 款 | 内 容 | 完成时间 |
各单位 | 一、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| (一)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,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,实行目标管理,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,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和卫生创建活动。爱卫会组织健全,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,各委员单位分工明确,责任落实。 | 各单位建立爱卫会组织和创建领导小组,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。 | 2017.6 |
各单位 | 一、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| (二)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,有经费、有部署、有检查、有总结,档案管理规范。卫生创建工作纳入乡镇(县城)发展规划,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,建立长效管理机制,以乡镇带村,整体发展。 |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,做到有计划、有总结、有评比、有检查。 | 2017.6 |
各单位 | 一、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| (三)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,经常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。 | 各单位坚持“爱国卫生月”活动制度,每年的“爱国卫生月”活动主题明确,有计划、有行动、有检查、有记录、有评比、有总结,成效显著。 | 2017.6 |
各单位 | 二、健康教育 | (五)各行业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、疾病预防、卫生保健、控烟、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,职工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≥80%。 | 各单位有健康教育工作组织网络,有领导分管,有专兼职工作人员。各单位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、有措施、有记录、有考核、有总结。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,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、疾病预防、卫生保健、控烟、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卫生健康知识,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≥80%。 | 2017.6 |
各单位 | 二、健康教育 | (七)积极开展控烟工作,无烟草广告,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并监督落实。 | 各单位制订控烟工作实施方案。积极开展控烟宣传,积极开展创建“无烟单位”活动;会议室、集体办公室、厕所、电梯等公共场所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,无烟蒂、无吸烟者。不能完全禁烟的单位,设立吸烟区,吸烟区设有明显的“吸烟区”字样,有座位,摆放盛水的烟缸并设有“吸烟有害健康”等警句。各单位及公共场所配备吸烟劝导员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。 | 2017.6 |
各单位 | 五、病媒生物防制 | (一)认真贯彻落实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》,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,防制人员、经费落实,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,防鼠防蝇设施完善,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。 | 健全病媒生物防制组织网络,各单位健全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。 各单位均配备1名专(兼)职病媒生物防制人员;配备人员不得挂名或临时顶替。专(兼)职人员应培训合格后上岗。 | 2017.6 |
县监督所 各乡镇所 | 三、环境卫生 | (五)卫生责任制落实,镇容美观有序,无乱搭乱建、乱贴乱画、乱摆摊点现象。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,功能分区合理,活禽售卖、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,管理良好。 | 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,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,污物(水)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,实行隔离屠宰,保持环境清洁卫生。 | 2017.10 |
县监督所 各乡镇所 | 三、环境卫生 | (九)建成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,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,不得影响镇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。 | 建成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。规范城区饲养宠物管理工作。 | 2017.9 |
县监督所 各乡镇所 | 六、食品安全 | (七)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、集中检疫制度(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),无注水猪肉和病死猪肉上市。集中生猪屠宰点符合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要求,无对生猪或者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现象。 | 实行生猪定点屠宰、集中检疫制度。屠宰点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待宰间、屠宰间、急宰间、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,水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水源。 屠宰工作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,有经考核合格的专兼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。有必要的检验设备,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及污染物处理设施,有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。 | 2017.9 |
县监督所 各乡镇所 | 八、社区卫生 | (三)环境整洁,绿化、美化,车辆摆放整齐,楼道内不堆放杂物,无违章搭建,无非法小广告。 | 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免疫接种,粪便不污染环境。 | 2017.10 |
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印发